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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市管河道及其管理范围的规定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3-29 14:22:17

  一、根据上海市水利分片综合治理规划,对主要的流域性行洪通道、省市边界河道及行洪、排涝、水资源调度等具有全市控制性作用的河道定为市管河道,并将中心城区内具有防汛排涝重要作用的河道列入市管河道。市管河道的具体名称、起讫地点,见《上海市市管河道明细表》。

  二、市管河道的管理范围,包括水域和陆域两部分。水域是指河道两岸河口线之间的全部区域;陆域是指沿河口线两侧各外延不小于6米的区域,包括堤防、防汛墙、防汛通道、护堤地(青坎)等。市管河道的具体管理范围,由市水务局会同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划定。

  三、市管河道的整治、利用、保护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按照《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市管河道涉及航道,以及河道两侧管理范围涉及城市道路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市水务局是本市河道的主管部门,上海市水利管理处(上海市河湖管理事务中心)负责对本市河道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指导,并对市管河道实施管理;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负责黄浦江、苏州河、太浦河、拦路港-泖河-斜塘、红旗塘-大蒸塘-园泄泾以及胥浦塘-掘石港-大泖港堤防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根据河道管理需要,市水务局可以将市管河道委托区河道主管部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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