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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资源保护利用和防汛“十三五”规划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10-17 10:47:51

  一、“十二五”发展回顾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流域机构的指导下,全市各级水务部门紧紧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稳中求进的工作方针,结合水务工作特点,按照“完善体系,提升跨越”的总体思路,继续完善防汛安全四道防线,着力推进水源地建设和集约化供水,全力推进城乡水环境治理,全面完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大力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滩涂资源,不断健全水务长效管理,水务发展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十二五”期间,全市水务投入约720亿元,水务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主要目标和任务基本完成。

  (一)防汛安全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四道防线”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实施大泖港上游河道防洪一期工程,推进西部地区流域泄洪通道42条段河道、316公里堤防达标建设,完成太湖流域综合治理近期河道堤防等工程;新增除涝泵站能力110立方米/秒;继续推进城镇排水系统建设及达标改造,新增泵排能力166立方米/秒。防汛应急抢险能力不断提高,全市防汛工程体系、组织指挥体系、预警预案体系、信息保障体系和抢险救援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经受住了“海葵”“菲特”等台风、暴雨的严峻考验。

  (二)水源地建设和郊区集约化供水成效显著。“两江并举、多源互补”的原水供应格局不断完善,全面完成青草沙水源地原水工程、东风西沙水源地一期工程,全面推进黄浦江上游水源地金泽水库和连通管等工程,完成陈行水源地嘉定原水支线工程,全市水源地总取水能力达到1799.5万立方米/日。城乡供水服务均衡化基本实现,完成11座水厂新建、扩建和5座水厂深度处理工程,新建、改造管网约3300公里,同步关闭56家乡镇小水厂,完成郊区供水集约化工程。全市37座水厂总供水能力达到1137万立方米/日,供水水质实现达标。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扎实推进,完成1亿平方米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实现6000万平方米二次供水设施管水到户。

  (三)城乡河道水环境面貌持续改善。厂网同步、泥水同治成效明显,完成中心城区白龙港污水厂二期扩建、郊区松申、陈家镇一期等14座污水厂新改扩建工程,完成西干线改造工程、白龙港片区南线输送干管完善工程以及污水收集管网共1200公里;实施建成区截污纳管攻坚战,完成8266个污染源纳管;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10.55万立方米/日,总能力达到794.6万立方米/日,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2.8%,城镇污水厂污泥有效处理率达到85%以上。“十、百、千、万”河道环境整治基本完成,实施金汇港、崇明环岛运河南段等500公里骨干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开展界河等河道生态治理,完成5000公里中小河道轮疏。结合村庄改造,完成12万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城乡河道水质得到明显改善,逐步呈现“水清、面洁、岸绿、有景”的河道水环境面貌。

  (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中央财政小农水建设实现新突破,实施192座灌溉泵站、11座排涝泵闸、286公里管道灌溉和衬砌渠道的新建及更新改造,实现18296亩农田高效节水灌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配套达到新水平,新建和改造1127座灌溉泵站、129座排涝泵站、2000公里灌溉管渠和排水沟,新建喷微灌面积9500亩,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低洼圩区治理不断完善,针对低洼地区易涝的现状,更新改造480座排涝闸、115座涵闸,加高加固75公里圩堤,进一步提高圩区的除涝能力。

  (五)滩涂资源开发为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及重点工程建设提供有力支持。结合长江口综合整治和深水航道建设,实施南汇东滩、横沙东滩等促淤25.85万亩、滩涂整治10.75万亩,为实现全市耕地占补平衡目标及浦东机场扩容提供有力支持。利用滩涂自然淤涨,辅以人工促淤工程,基本保持长江口杭州湾-5米以上滩涂资源总量平衡。

  (六)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初见成效。全面完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任务,率先出台《上海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上海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等文件;率先完成区县和特大型取用水户控制指标的分解;率先将考核指标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率先完成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与国家系统的互联互通。全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考核指标达到年度考核要求,在2013年、2014年度全国水资源管理考核中获得“优秀”。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十一五”期末下降42.4%,地下水年开采量从“十一五”期末的1971万立方米大幅降至“十二五”期末的430万立方米,年回灌量从“十一五”期末的1893万立方米提高至“十二五”期末的超过2328万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和节水灌溉面积覆盖率分别达到0.735和76%。

  (七)水务综合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地方性法规和规划体系不断完善,重点制定完善了防汛防台、水文管理、水资源管理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出台《上海市防汛条例(修正案)》《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条例》《上海市水文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编制完成了《上海市骨干河道规划》《上海市海塘规划》《黄浦江上游水源地规划》《上海市农田水利规划》和《上海市水文站网规划》等水务规划。水务科技基础工作不断夯实,完成国家水专项、上海青草沙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集成与示范、长江口海平面上升对城市安全影响及应对关键技术研究等120余项课题,获得水利部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市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和三等奖3项、住房城乡建设部华夏建设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国家地理信息科学进步二等奖1项。行政审批效能不断提高,市级水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8项,调整6项,并大幅优化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基本建成“外网受理、内网流转、协同办公、流程跟踪、电子监察”的网上办事系统。水务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基本完成市管、区县管河道设施养护作业市场化工作。水务政策引领不断加强,郊区城乡一体化水务基础设施投入政策机制取得突破。

  “十二五”期间,本市水务事业发展总体上同步配套和适应了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的基本需求,但与国家治水的新战略,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新要求、国内外水务发展先进水平以及上海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未来“全球城市”的新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短板:一是作为国际化大都市,上海的水安全保障仍存在薄弱环节;二是水环境质量尚待提高;三是郊区水务基础设施还较薄弱;四是水务综合管理能力有待提升。
 

  二、“十三五”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紧紧围绕本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积极践行新时期治水方针,以水生态文明建设为总揽,以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城乡一体、建管并举,不断提升水务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政府行政效能,为上海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科学发展先行者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安全为重,风险防控,提高市民安全感。坚守城市安全的基本底线,加强水务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倡导“海绵城市”建设的新理念,协调流域上下游关系,提高洪涝灾害和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2.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生态,提高市民体验感。围绕人的需求和全面发展,着力提高水务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市民对水的更高需求。充分认识水的自然属性,遵循水的自然规律,趋利避害,加快水生态文明建设,设定水源地、河道等生态保护红线,降低城市开发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3.坚持控量提质,集约节约,提高市民获得感。遵循提升品质、节约资源的发展理念,推进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优化完善集约高效的水务规划布局,结合城市更新有效提高水务配套标准,提高饮用水水质和水生态质量,逐步实现水资源科学配置与管控。

  4.坚持政策引领,科学管理,提高市民满意度。牢牢把握智慧城市的目标,坚持政策引领,依法行政,创新管理,科学治水。围绕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定位,健全体制机制,突出“智慧水务”服务理念,加强顶层设计,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不断提高水务综合管理现代化水平。

  (三)发展重点

  按照中央新时期治水思路,结合上海市情、水情,在“十二五”水务发展基础上,从“完善体系,提升跨越”阶段向“补好短板、提标升质、注重生态、智慧管理”阶段延伸拓展。

  1.更加注重防汛设施提标建设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以巩固和完善千里海塘、千里江堤、区域除涝、城镇排水四道防线为重点,明确与上海“全球城市”定位相适应的防洪(潮)除涝和排水标准,加强黄浦江河口建闸等前期研究,强化河湖水体调蓄功能,加快推进防汛设施的提标改造,进一步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提升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构筑与新型城镇化相适应的城市防汛安全综合保障体系。

  2.更加注重水源地安全保障和供水水质提升。按照“原水集中、水厂集约、管网优化、管理到户”的城乡供水发展要求,坚持“两江并举、多源互补、量足质优、保护有力”的原则,建设和完善水源地保护体系,加强水源地的保护力度,提升全市原水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深化全市战略储备水源地研究,完善多源联动的原水系统布局;进一步完善供水系统布局,逐步推进全市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强化清水连通互助、输配水高效、龙头水可控,不断提高饮用水水质,基本实现城乡供水均等化。

  3.更加注重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水环境质量根本改善。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污水管网和截污纳管工程建设,消除城镇化地区污水直排入河现象;开展城镇污水厂提标改造、污泥处理处置和臭气治理工程建设,推进泥水气同治,做到与受纳水体环境容量相适应、与周边环境相融合;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中心城区雨水泵站截污能力建设,推进苏州河初期雨水治理;加快推进以骨干河道为重点的全市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持续开展河湖生态治理和中小河道轮疏,加强流域、区域引清调水,改善河网水质,力争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劣于Ⅴ类水体,进一步提高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4.更加注重郊区水务基础设施建设。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目标,在继续加强城市更新,推进水务设施提标改造的基础上,着重结合郊区新城、大型居住社区、重点地区开发,持续加大政府对水务基础设施的投入,提高郊区水务公共服务能力。结合本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重点聚焦25个农业乡镇,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低洼圩区达标建设、农村河道整治等,为打造都市现代农业奠定基础。

  5.更加注重滩涂资源保护和科学利用。遵循长江口自然演变规律,顺应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的国家战略,控制河势、稳定航道、保护生态环境,围绕横沙东滩、南汇东滩和崇明北沿等重点区域,以及浦东机场、金山新城等重点项目,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战略储备和布局,优化城市发展空间。

  6.更加注重水务依法管理和效能提升。以完善水务地方性法规和建设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为抓手,提高水务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管能力,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制度,加强基础性、公益性、网络化的水务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提高行政效力。根据“智慧城市”建设要求,构建感知透彻、业务协同、决策智能、服务主动的“智慧水务”新格局,全面提升水务的社会公共服务能力。

  (四)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十三五”期末,上海水务发展总体上继续保持国内先进,基本建成与上海“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定位相适应的现代水务服务保障体系。坚持“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统筹协调,努力实现“防汛保障可靠、供水安全优质、河道环境生态、农田水利高效、资源利用集约、水务管理智慧”的目标。

  主要包括:持续提升防汛安全保障能力,逐步完善高标准的“四道防线”;持续提升城乡供水服务水平,逐步实现“从源头到龙头”一体化管理;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面貌,逐步达到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要求;持续推进农田水利现代化建设,支撑整建制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创建;持续开展滩涂整治,实现长江口河势有效控制,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持续提升水资源管理能力,逐步健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持续提升水务公共管理与服务效能,基本建成“智慧水务”管理框架。
 

  三、“十三五”主要任务

  (一)着力推进行洪工程、堤防泵闸达标建设和城镇排水提标,持续提升防汛安全保障能力。

  1.持续提高流域、区域及城市防洪安全保障、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治太工程建设,推动实施吴淞江工程,积极参与流域协调,推动太浦河清水走廊建设与保护。全面完成大泖港上游河道防洪工程(一期)和西部地区流域泄洪通道防洪堤防达标工程建设。完成60公里黄浦江和苏州河堤防改造,完成39.5公里公用岸段海塘达标建设,完善政策、分类督促推进96.1公里专用岸段海塘达标建设,完成5公里保滩工程建设。深化黄浦江河口建闸前期研究。进一步加强防汛工程体系、组织指挥体系、预警预案体系、信息保障体系和抢险救援体系建设,提升防汛应急处置能力。

  2.增强中心城和郊区易涝地区蓄排能力,不断完善排水除涝体系。加快推进航塘港出海泵闸等全市近30座外围泵闸建设,提升涝水外排能力。结合全市骨干河道布局规划,实施300公里骨干河道综合整治。积极推进苏州河段深层排水调蓄管道系统试验段工程,加快研究推进主线工程和二、三级管网工程,尽早实现工程沿线25个排水系统提高到5年一遇排水标准;新建、改建新宛平、松潘等28个排水系统,实现中心城建成区排水系统全覆盖;开展已建系统完善和提标改造,实施桃浦等5个排水系统;建设浦东、宝山、闵行等区16个外环以外的排水系统。新增市政雨水泵排能力850立方米/秒。加强积水点改造及管道预防性修复,进一步提高设施排水能力。

  3.协同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在郊区新城、六大重点功能区域、五大转型区域和成片开发区域等地区的新建项目以及试点区域,通过控制河湖水面率、新建或改建排水系统,协同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促进城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和城镇化健康发展。

  (二)着力推进水源地建设和供水水质全面达标,基本实现城乡供水服务均等化。

  1.全力推进水源地建设和保护。加快实施完成黄浦江上游水源地工程和闵奉、青浦、金山、松江原水支线工程,全面实现集中式水源地取水。实施青草沙原水系统与黄浦江上游原水系统互联互通建设。开展青草沙-陈行连通工程研究以及嘉定、宝山北部区域原水、供水安全保障措施和方案研究,并择机启动建设,提升原水供应安全保障能力。

  2.推进水厂完善和区域连通管建设。完成泰和、金海、车墩、南汇北等近10座水厂续建、新建和改扩建工程,新增城镇供水能力约100万立方米/日。研究制定符合上海原水水质特征且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上海市饮用水水质准则”。开展杨树浦、长桥、月浦等长江水源水厂深度处理建设,进一步提高供水水质。按照“一网分片”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水厂布局,推进区域供水连通管建设。

  3.有效降低供水管网漏损。推进重点区域管网配套工程,新建及改造供水管网2000公里左右。提高供水管网养护管理水平,开展全市供水管网在线监测点建设,进一步降低供水管网漏损。

  4.全力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到规划期末实施中心城区1亿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基本完成中心城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任务。同时,实施郊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同步推进二次供水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龙头水水质。

  5.加强地下水采灌管理。继续强化地下水开采和人工回灌管理,建设15-20口应急供水(回灌)深井,进一步优化地下水开采和人工回灌格局,实现按区域、分层次的地下水采灌平衡。

  (三)着力推进城镇污水厂提标改造、初期雨水治理,持续提高污水治理水平。

  1.全面提高城镇污水厂提标改造至一级A及以上标准。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实施中心城区石洞口、竹园、白龙港、泰和、虹桥及郊区南翔、松东、朱家角、崇明城桥等30余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新建、扩建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约60万立方米/日,长江口、杭州湾沿岸城镇污水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其他城镇污水厂排放标准不低于一级A标准,开展提高污水输送系统安全保障能力研究。

  2.加强集建区管网配套、初期雨水治理和雨污混接改造。实施南区污水输送干线改造工程。结合郊区新城、大型居住社区、重点地区开发和城市更新改造,以及“城中村”、“195”零星工业区块等薄弱区域整治,同步配套建设和改造污水管网,完善污染源截污纳管,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率,基本实现城镇化地区、“195”区域开发地区污水全部纳管,其他直排污染源(不含农村生活污水)实施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实施中心城区初期雨水治理,开展中心城区和郊区建成区排水管道大排查,同步实施雨污混接改造,完成中心城区市政雨水泵站旱流截污工程,进一步减少泵站放江污染物。

  3.全力推进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实现泥水同治。全力推进污泥同步有效处理处置,新建中心城区石洞口、竹园、白龙港三大污泥处理工程及奉贤、松江、嘉定等郊区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加快推进通沟污泥治理,避免污泥二次污染。

  (四)着力推进河道综合治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

  1.以实施“三水行动”为抓手,持续开展河湖水系综合治理。积极推进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开展淀山湖及周边水系水环境改善和水生态修复。实施全市中小河道攻坚战,坚持“一河一策”,通过控源截污、沟通水系、生态修复、执法监督、长效管理等多项措施,实施631公里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制定河网水系连通三年行动计划,逐年组织实施,防止因断头河水流不畅引发新的河道黑臭和环境恶化。

  通过推进“洁水”“畅水”“活水”专项行动,实施1000公里中小河道治理,开展1.2万公里镇村级河道疏浚,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市镇村级河道轮疏一遍。在发现钉螺的河道实施血吸虫防治工程。加快推进河道养护作业市场化,规范河道养护管理,持续开展引清调水,实现水体有序流动,改善河网水质,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全市中小河道、断头河黑臭状况;2020年前,全市力争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劣于Ⅴ类水质水体,营造生态宜居城市。

  2.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配合郊区村庄改造和美丽乡村建设,同步推进约30万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根据污水系统、村庄道路、河网水系、受纳水体等现状情况,采用就近污水纳管外排处理或污水就地处理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实现村庄改造和美丽乡村建设可达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健全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长效管护机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3.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开发建设过程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控制水土流失,减少环境破坏,实现开发建设与环境保护并举。

  (五)着力转变农业农村发展方式,加快农田水利配套水平和灌溉效率的提高。

  1.完善农田水利设施配套。聚焦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结合两轮“农林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粮田52.2万亩、菜田1.75万亩、经济作物1.2万亩的水利设施配套。重点加强新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农业重点乡镇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提升设施粮田、菜田、果林水利设施配套;推广果林等经济作物的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

  2.推进低洼圩区达标改造建设。以全面提升松、金、青等低洼圩区排涝能力为重点,持续推进101个(受益面积78.2万亩)低洼圩区达标改造建设,重点实施更新改造泵闸和加高加固圩堤,消除“十年一遇”以下排涝标准圩区,“二十年一遇”圩区标准达到65%,圩区除涝设施达标率90%,进一步增强圩区抵御洪涝灾害能力。

  3.健全农田水利设施长效管理。全面推进农田排涝设施的规范化管理工作。总结灌溉设施长效管理试点经验,探索建立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灌溉设施长久发挥效益。

  (六)着力推进滩涂科学利用与生态保护,实现滩涂资源的动态平衡。

  1.推进农用地滩涂整治项目建设。顺应长江经济带联动发展战略,按照长江口综合整治开发规划的要求,积极支持航道疏浚土和工程渣土的资源化利用。结合河势控制工程,全面完成横沙东滩七期、八期滩涂整治(成陆);抓紧实施南汇东滩促淤二期和整治一期工程;积极推进长江口北支中束窄工程,开展崇明北沿防汛除涝工程,减轻咸潮倒灌,支撑崇明生态岛建设。

  2.推动建设用地滩涂整治项目建设。在保证渣土品质基础上,统筹工程渣土的资源化利用,支持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完成长兴潜堤后方、浦东机场外侧1#、2#围区和长兴岛零星滩涂整治工程,积极推进实施金山区龙泉港西侧产业项目用海,开展龙泉港东侧产业项目用海前期研究。

  3.开展生态促淤,培育湿地。注重河口滩涂生态保护,合理进行人工生态促淤,保障湿地资源总量动态平衡。

  (七)着力推进水务智慧管理,持续提升水务公共服务与管理效能。

  1.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水资源管理体系。建立市、区及重点企业(集团)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施区域和企业用水的总量控制与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和管理,严控地下水开采。加强节水“三同时”评估与监管,推进对大用水户实时监管体系建设。滚动实施市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大力推进节水载体示范活动。推进工业节水工作,抓好月用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重点监管工业企业的对标和节水技术改造,进一步减少全市工业用水总量。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实现河湖水域面积只增不减,2020年前,全市河湖水面率提高到10.1%。

  2.聚焦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进水务科技创新。优化健全科技体制机制,强化科研基础能力;加强科技管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突破基础性研究瓶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完善水务标准化体系,规范标准化工作。重点围绕饮用水安全、城市综合防汛安全、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修复、长江口综合研究、数据共享及云服务等5大方面,开展黄浦江上游生态水源湖(库)供水保障体系、排水防涝体系和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城区河网生态承载力和水生态修复、现代农田水利等关键技术研究,支撑水务重大工程建设。

  3.加强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水文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完成长江口和省市边界水文水质监测站网建设,推进市水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和巡测基地建设,构建以省际边界来水和水源地为主的监测预警预报体系。

  4.依托“水之云”服务平台,建设“智慧水网”。建设网上政务大厅,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工程建设、规划、许可、监管、执法网上流转和并行协同,提升公共服务应用;加强资源红线管控,扩展水资源监测管理,建设“智能供水”和“智能防汛”,深化河湖水面动态变化监测评估,拓展水务专业网格化管理应用,提升行业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信息基础数据库及行业管理应用,建设“水之云”平台,实现全局信息化基础设施、数据和应用的资源化、集约化建设和管理;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提升标准规范水平,确保信息化高效有序、安全可控。加强热线管理,提高市民热线服务质量,努力打造水务热线服务品牌。

  (八)着力推进水务依法行政,持续提升水务行业保障和服务。

  1.完善立法草案起草,确保制度建设科学民主。在保障城市运行水安全方面,起草供水管理、原水引水管渠保护、黄浦江防汛墙保护、海塘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修订和制订;在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方面,进一步贯彻落实“三条红线、四项制度”,起草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订和修订;在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保障方面,加强排水管理和水土保护制度建设,起草排水管理、水土保持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订;在提升行政管理服务水平方面,制定水务评估评审、水务行政许可听证办法、修订水务行政审批办理规程等规范性文件。

  2.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违法行为发现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幅提高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度。通过分类分步执法、案件公开审理等方式,以及行政契约、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提高执法规范度和文明度。科学设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具备的知识能力、技术能力和办案能力的评价标准,严格按照标准培训、考核行政执法人员,强化执法评议考核,严格实行过错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和装备建设,全面提升水务行政执法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3.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行使的监督,切实做到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的全面公开,建立健全水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优化和简化行政审批,完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水务社会信用体系。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水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规划指标控制

  严格河湖水面率、径流系数、用水总量等规划指标管控。将河湖水面率指标纳入各区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水资源”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严格河湖水面率的规划管理、行政审批管理、监测管理和执法管理,有效保护并稳步提升河湖水面率。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推行低影响开发策略,优先引进低耗水和低污染产业项目,鼓励雨水和再生水利用,处理好城市开发建设与河网生态系统承载力、水资源承载力、水环境承载力之间的关系。

  (二)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发挥政府在水务建设和管理中的政策引领和主导作用,积极争取国家、流域和市级相关水务配套政策,加快水务建设项目的落实和实施。结合国家相关文件,进一步争取加大国家和地方对流域工程和水务工程土地指标的政策支持力度。同时,抓住本市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复合利用的契机,统筹落实水务工程尤其是河道工程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三)完善行业管理和项目推进体制机制

  制定本规划实施方案,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责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原水体制机制,开展水源地的区域、流域协同管理体制研究,强化从源头到龙头的全过程监管机制。充分保障和发挥河道综合功能,全面推行河长制,强化责任担当。分类完善项目建设资金保障机制、工作推进机制、项目储备以及项目管理体制机制,提高重大水务工程项目建设能力。进一步明确市属建设单位和项目所在区政府职责分工,排定详细项目建设计划和实施节点,确保项目按照计划、保质保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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