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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将有建设发展资金 市政府发布条例征求意见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08-10 11:46:29
6月24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上海市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草案)》,并从6月24日起至6月28日征求公众意见。该条例旨在贯彻实施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国家战略,对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营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发展环境,促进各类航运市场主体充分发挥作用。对于发展邮轮运输业,明确鼓励多元资本进入邮轮产业,鼓励境外国际邮轮企业在本市注册设立经营性机构,开展经批准的国际航线邮轮业务。
  《条例(草案)》包括总则、集疏运体系、航运服务体系、航运创新体系、航运营商环境等方面内容。条例总则中指出,上海将设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发展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通过拨款补贴、贷款贴息、资本金投入、创新奖励等方式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同时,上海还将鼓励境内外各种社会资本参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支持企业、机构等组织建立航运基金,为航运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投融资服务。
  上海将“海陆空”并进,全面提升航运中心能级。在集疏运体系方面,推进港口设施和空港设施建设,加快优化港区布局和码头泊位结构,支持和鼓励航空货运相关企业建设航空货物集散和转运枢纽。
  在建设航运服务体系方面,上海将围绕海洋运输,鼓励海运企业依托上海港口开辟覆盖全球的海运航线;支持海运企业与大型货主、港口企业开展联营合作,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进入海运业。
  条例还指出,上海将积极为大飞机战略服务,支持民用飞机、飞机发动机、机载设备及零部件等的研发和制造,并逐步形成航空产业集群和产业链。上海将鼓励民航业与航空工业形成科研联动机制,加强适航审定和航空器运行评审能力建设,健全适航审定组织体系。
  在航运中心营商环境建设方面,条例指出,上海将在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中全面推广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立航运管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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