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打造全球著名体育城市和世界一流国际体育赛事之都,提升本市体育赛事服务和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办赛氛围,引进和培育更多更好的品牌体育赛事,我局根据《上海市促进体育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体计〔2016〕443号),建立了本市2017年度体育赛事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并编制了《2017年度上海市体育赛事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见附件2),将于今年9月正式实施。为全面推进专项资金的申报、评审等各项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科学、规范、有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共同做好专项资金的信息发布和受理工作
专项资金的建立,旨在对社会组织办赛进行引导和规范,提升赛事品质,扩大体育赛事的社会效益,为本市培育孵化更多、更高质量的体育赛事。本市各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应配合做好专项资金的信息发布工作,在各自的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发布《2017年度上海市体育赛事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扩大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知晓率。
各区体育局应落实专门工作力量开展专项资金受理工作,明确受理人员、联系方式、受理时间和地点,并于8月31日前报送至市体育局竞赛处。受理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应耐心接待、仔细核对,确保申报材料完整、无遗漏。
二、认真实施申报材料初审
申报材料受理完成后,由各区体育局进行项目初审。各区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专门的审查小组,在认真学习相关工作培训材料的基础上,按要求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符合性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和筛选,并提出初审意见,汇总后一并报送市体育局。审查过程中如有不明事项,应及时与我局竞赛处或上海投资咨询公司相关人员联系咨询。
三、探索建立配套机制
各区可在市专项资金的框架下,全面梳理、规划本区范围内举办的体育赛事,探索制定符合本区赛事实际、有利赛事质量提升、促进办赛环境优化、与市专项资金机制相衔接的赛事扶持机制和扶持办法,明确扶持流程,建立相应的标准库和专家库,对符合条件的高水平赛事予以一定的配套资金支持,进一步夯实本市国际体育赛事之都建设的基础。
四、其他事项
1.各区体育局项目申报受理开始日期为申报通知发布日,截止日期2017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2.各区体育局须于2017年10月15日前汇总辖区内申报项目,并向市体育局提交区项目上报函和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各区体育局盖章),以及辖区内全部申报项目申请报告及申请表(一式两份)和全套申报材料。上述材料报送至上海市体育局竞赛处。
3.《申报指南》(包括附表)的电子文本可在上海市体育局网站上查询和下载。
联 系 人:郑浩彬,电话:63275882;吴怡文,电话:63278524;吕海燕,电话:13601900969。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150号810室。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