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18〕76号)要求,本市认真组织开展了相关清算工作。市经济信息化委联合市财政局、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对本市汽车生产企业提交的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产品销售、运营情况等上报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查核实,现将本市符合申报要求的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清算信息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2018年5月3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52980666/18,传真:5298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