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财综〔2014〕56号)要求,本市实行常态化的收费目录公开制度,依据执行中收费政策变化情况,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实行动态更新,并通过门户网站予以发布。
按照本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市有关部门对收费目录中涉及的本市收费批准文件进行了清理评估,现将更新后的《上海市2015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上海市2015年度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予以公布,内容包括各项收费项目名称、收费部门、收费标准、资金管理方式、设立依据以及经评估后继续执行的本市收费批准文件等。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