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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公告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08-14 10:52:44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个部委下发的《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873号)部署,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1923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等11个部门制定出台了《上海市“十二五”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的具体实施方案》。按照考核方案要求,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和市旅游局等部门组织了对本领域“万家企业”2013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推进情况的考核。现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告。 
    本市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万家企业共269家,2013年参加考核单位253家;有16家单位因重组、关停、搬迁、淘汰等原因未参加考核。参加考核单位中,65家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占25.7%;101家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占39.9%;44家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占17.4%;43家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占17.0%。2011-2013年,本市万家企业累计实现节能量875万吨标准煤,完成“十二五”万家企业节能量目标的127.8%。 
    2013年,参加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的在沪中央企业和单位共65家。其中,22家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占33.8%;21家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占32.3%;10家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占15.4%;12家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占18.5%。 
    按照《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1923号)要求,对节能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单位),应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应组织进行强制能源审计,责令限期整改,整改结果要向社会公开通报。未完成等级的企业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对其新建高耗能项目能评暂缓审批;在企业信用评级、信贷准入和退出管理以及贷款投放等方面,由银行业监管机构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应限制措施;对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考核结果,由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落实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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