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企业申报2017年度国家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受理工作已经开始,请符合《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4] 2号)、《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及规定的通知》(财关税[2015]51号)等文件规定的装备制造企业(含新申请的企业、已获免税资格但涉及新增品种的企业),于2016年11月下旬提交申请文件,申报2017年度享受政策的进口需求。市经信委受理后于将于12月5日前形成文件上报工信部。具体请查看www.sheitc.gov.cn公共服务平台中的其他事项。
联系人:张国华 23112692
联系地址: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