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上海市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发展规划 > > 内容

上海市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9-01-08 16:39:39

  一、规划背景

  “十二五”期间,本市院前急救事业持续发展,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网络布点日趋完善。平面站点上,全市现拥有急救分站128个,其中中心城区42个,郊区86个,比2011年新增17个急救分站,平均服务半径约为4公里,基本达到2~3个街道(乡镇)设置一个急救分站,有效填补急救服务覆盖盲区。立体空间上,依托上海市公安警航队,设立“虹桥急救分站”,辐射长三角地区;与东海救援队紧密合作,有效提升海上警情救援处置能力。

  车辆装备水平不断提升。车辆数量上,全市现拥有急救车辆692辆,较“十二五”初期增加100辆,达到每4万常住人口一辆救护车的配置标准;装备质量上,精确性、稳定性、便携性有所提升,同时新增了自动心肺复苏机、血生化血气分析仪、脊椎固定板、楼梯担架等先进设备,达到国内领先。

  服务能级显著提高。日常急救服务量逐年递增,2015年,急救出车次数67.5万,救治人数60.4万,急救行驶公里数1378.1万,分别较“十一五”末增长33.93%、32.46%和27.36%;城市安全保障能力日益增强,圆满完成世博会、亚信峰会、重大体育赛事等保障任务。
 

  二、面临的形势

  (一)人口总体规模不断扩大,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群众日常急救服务需求快速增长

  上海市统计局公报显示,2015年末本市常住人口总数2415.27万人,相比2010年末增加了112.61万人,增长率4.92%;同期户籍人口1442.97万人,60岁及以上户籍人口435.95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30.2%。预计到2020年,上海户籍老年人口将超过530万人,老年人口比例将继续快速上升,老年慢性病、恶性肿瘤、心脑血管意外等疾病人群数量也随之增长,群众日常急救服务需求将继续延续“十二五”期间快速增长的总体趋势。预计至2020年,本市日常急救服务需求将达到85万车次。

  (二)“四个中心”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对城市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十三五”期间,本市“四个中心”建设工作全面推进,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群密集场所逐渐增多,公共安全保障要求不断提高;国内外人员交流增加,人感染禽流感、埃博拉等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形势日益严峻;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逐渐增多,保障任务日趋繁重;国际安全情况复杂,反恐形势较为严峻。特大型城市的上述特质都对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急救法律体系不断完善,院前急救体系改革与发展不断深化,为体系建设奠定了法律和政策基础

  “十二五”期间,本市全面开展急救立法工作,出台了《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急救条例》),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体系建设职责与分工;同时,以课题研究形式,通过与国际主要城市进行横向比较,提出了体系发展的实现路径和主要措施,印发了《关于深化本市院前急救体系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沪府〔2016〕1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实现了课题研究的政策性转化。《急救条例》和《指导意见》的出台为“十三五”期间本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夯实了法律和政策基础。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立足点,坚持政府主导,创新顶层设计,通过理顺管理机制、优化运行模式、健全急救网络、提升服务能力等综合举措深化院前急救体系改革与发展,建设与本市“四个中心”、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城市定位相匹配的院前急救体系,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和城市运行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障基本,凸显公益属性。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政府对院前急救事业的投入和保障力度,完善急救资源配置,凸显院前急救事业的公益性。

  ——坚持统筹规划,确保全面提升。加强对院前急救体系的统一规划,促进城乡院前急救体系一体化发展,全面提升院前急救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持续发展。以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推动体系发展的关键环节,系统谋划院前急救体系人才队伍发展的制度设计,促进院前急救体系持续发展。

  ——坚持软硬结合,注重质量内涵。加强院前急救基础设施、车辆装备、信息化等硬件建设,注重院前急救体系学科、技术、管理、服务等内涵建设,努力提高群众对急救服务的满意度。

  ——坚持远近结合,稳妥有序推进。将前瞻思考与当前实际、远期目标与近期工作相结合,瞄准建成与本市“四个中心”、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定位相适应的院前急救体系的总目标,分阶段有序推进体系改革与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力争在本市建成平面急救站点布局完善、立体急救门类齐全、硬件配置国内领先的院前急救网络;建设一支与特大型城市运行保障相适应、可持续发展的院前急救队伍;形成市与区一体化、院前与院内急救一体化、日常急救与应急救援一体化、陆上与水面空中急救一体化的院前急救管理和服务模式,全面提升院前急救体系对群众生命安全和城市公共安全的服务能级和保障能力。

  核心指标:急救站点平均服务半径≤3.5公里;急救车辆数量达到每3万人1辆;急救平均反应时间≤12分钟。
 

  四、主要举措

  (一)推进市区一体化管理

  在区政府对区急救中心管理体制保持不变的框架下,以推进市级统筹为抓手,通过统一指挥调度、统一管理考核、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统筹人才队伍建设、落实财政保障,强化市区院前急救体系的一体化管理,实现全市急救服务效率提升和能力均等。

  (二)构建分类救护服务模式

  明确界定急救与非急救的业务范围,完善分类救护服务模式,提高院前急救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率。在急救业务领域,引入急救优先分级调度系统,对病情轻重缓急进行评估,开展分层救护,合理调派急救资源,优先确保危及生命的急救服务,实现急救业务的精细化管理;在非急救领域,在院前急救机构内部设立专门承接非急救业务的运营部门,同步探索非急救业务的社会化运行,满足市民多元化服务需求。实现急救业务的分层救护和非急救业务的相对剥离。条件成熟时,逐步实现非急救业务的完全剥离。

  (三)完善人才队伍建设体系

  实施人员分级分类科学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和配置标准,科学合理设置岗位等级,规范人员使用管理,完善急救医师职业发展通道;建立符合院前急救工作特点的收入分配机制,在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办法,按考核结果进行分配,体现按业绩取酬、优绩优酬;健全院前院内联动的急救人才培养制度,完善临床医学院校教育和院前急救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加强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完善院前院内联动的院前急救服务模式,做实相关专业临床主治医师在晋升副高职称前到院前急救机构定期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院前急救人员配套激励保障政策。

  (四)健全急救分站网络布点

  进一步明确急救中心(站)在城市医疗卫生用地中的功能定位,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急救分站应结合城市医疗卫生用地优先设置;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合理配置、提高效能”的原则,合理确定院前急救服务设施网络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分区规划中应包含院前急救服务设施网络规划的相关内容,在《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中明确院前急救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标准,并依据上位规划要求将院前急救服务设施予以规划落地;规划急救站点由所在区负责建设;加强公安、卫生计生等多部门联动,在现有空中与水上应急救援力量基础上,建立陆上、水面和空中立体化急救网络;加强军地联动,建立日常急救与核生化等应急救援相结合的急救网络。到2020年,新建44个急救分站。

  (五)提升车辆装备配置水平

  明确急救车辆和装备的数量配置标准,按照3万人/辆的标准配置高性能底盘日常急救车辆和应急保障车辆,按日常急救当班车、日常急救备用车、应急保障车1:1:0.5~1的比例,对急救车辆进行分类配置;统一全市急救装备的配置标准,制定包括抢救设备、诊疗设备、创伤固定设备、搬运设备等设备的配置清单;提升急救车辆和装备的质量性能,配置能够适应院前急救服务高强度、高损耗、高出车频率需要的车型,配备在性能、体积、重量、稳定性、抗震性方面满足院前急救需要的随车装备;完善急救车辆和装备的更新报废机制和标准;加强急救车辆和装备的精细化管理和质量控制,实行急救车辆标示、编号、内部装备配置格局的统一。

  (六)推进信息化建设

  推进院前急救机构的人员、车辆、业务运行等全环节的信息化建设,实现院前急救机构管理和急救服务智能化;统一全市各急救中心(站)的院前急救业务数据标准和数据交换接口,建立全市院前急救业务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全市急救业务运行的统一管理;推进院前急救信息与院内急救、居民健康档案等卫生行业信息共享,推进与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指挥调度和信息处理分析能力,提升院前急救信息基础设施能级。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

  应从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维护城市公共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力推进院前急救“十三五”规划。

  (二)加强组织领导

  市区两级急救中心(站)要成立领导小组,建立目标责任制,将规划的各项任务贯穿于实际工作中,切实保障规划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加强监测评估

  建立规划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对规划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开展全面评估,并将结果报送至市区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完善规划中期和终期评估制度,对监测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督导和纠偏,及时研究解决办法,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四)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对市民宣传和引导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呼吁市民合理呼叫“120”和利用急救资源,提高院前急救资源的使用效率。

上一篇:上海市旅游业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
下一篇:上海市绿化市容“十三五”规划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