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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市容“十三五”规划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9-01-18 16:02:12
       一、“十二五”规划回顾
       “十二五”期间,绿化市容行业按照上海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扎实工作,生态环境建设和城市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促进“绿林湿”三地协调发展,“环、楔、廊、园、林”生态体系框架初步形成。加强基本生态网络规划执行,加快生态建设项目落地,生态环境规模品质持续提升。新建绿地5250公顷。其中
公园绿地2570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7.6平方米。完成立体绿化160万平方米。完成造林22.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5.03%。顺利推进崇明东滩互花米草生态控制及鸟类栖息地优化项目建设,受保护的湿地达到13万公顷,湿地总面积37.7万公顷,实现湿地保有量动态平衡。新增公园18座,创建命名林荫道153条,改建提升164条,新建储备113条。加强森林抚育经营,实施林地抚育20万亩,2013年全市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年价值量达到116亿元。
       (二)生活垃圾处置管理体系加快完善,源头分类减量确立上海模式。全面落实“一主多点”规划布局,建成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一期、综合填埋场一期工程,金山等5座区域设施建成并投入运营,全市运行和在建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计能力达到27000吨/日(含餐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根本改变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不足的局面。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大分流构架、以“干-湿”分离为基础的“2+3”小分类模式、“绿色账户”激励机制等为特色的上海垃圾分类体系。生活垃圾分类覆盖居民达400万户,“绿色账户”服务范围达100万户,实现人均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量比2010年减少20%的目标。专项垃圾分流管理不断进步。
       (三)市容环境总体保持整洁有序,后世博常态长效管理模式探索创新。圆满完成亚信峰会等重大活动市容环境保障。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全市168个街镇通过责任区管理达标检查,53个街镇创建成为市容环境示范街镇。成功创建公厕服务文明行业。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化差别化作业,全市道路机扫率和冲洗率分别达到90%和62%。完成中心城区和郊区重点地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实施方案编制,推进实施方案落地。编制了本市中心城区景观灯光总体规划,完成黄浦江核心区段等重点地区景观灯光提升改造工作。乱设摊等难题顽症治理取得新成效。
       (四)行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保障措施得到有效加强。坚持规划先行,推进生态控制线划示,确保生态空间和环卫设施落地。完成了《上海市绿化条例》修订,出台了《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等一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行业管理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出台了扶持林业、立体绿化、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补贴政策,为行业发展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启动了森林生态定位监测工作,建立了上海市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加强装备建设,推广新能源环卫装备应用,绿化养护作业机械设备的研发应用取得有效进展。
       在充分肯定“十二五”期间取得成绩的同时,本市绿化市容行业发展仍存在一些亟需破解的难题。
       一是生态环境水平与全球城市定位存在差距,规模和品质有待提升。绿林地规划建设面临土地和资金瓶颈,生态规模总量与国内外同等水平城市差距明显,生态空间结构布局均衡性、系统性问题突出;绿林地征占用管理,林地、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压力明显。管理养护质量水平有待提高,难以满足广大市民健康和休憩需求。
       二是生活垃圾处置管理与低碳发展要求存在差距,生活垃圾分类成效、资源化利用水平有待提高。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政策、资源化利用产品推广政策、社会动员机制等需进一步研究完善。湿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明显不足,资源化产品推广应用难以开展。城乡保洁服务均衡性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市容环境管理与国际化大都市标准存在差距,管理常态长效机制有待深化。市容环境管理法规尚不完善,经费投入不足,管理成效固化难度较大。管理倚重于政府部门,与强化自律、自治、共治要求差距较大。无序设摊、跨门营业、建筑垃圾偷乱倒等城市管理顽症,缺少根本性的解决措施,违规户外广告整治亟待多部门联手推进。

       二、“十三五”发展形势分析
       “十三五”期间,是我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实施期,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期,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持续期,“五化”协同推进发展的实践期。到2020年,上海要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基本框架,城市发展面临一系列重大调整、重大举措、重大变革。绿化市容行业既面临着严峻挑战,同时也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一是生态文明建设为绿化市容事业发展提供新动力。党的十八大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社会经济发展全局的突出战略位置。在全市生态用地只增不减、锚固城市生态基底、确保城市安全运行的总体要求下,绿化市容行业肩负建设生态宜居环境、维护城市生态安全的重大责任。面对资源约束趋紧和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绿化市容行业要系统谋划,在城市结构转型中寻找突破,补好短板,加强规划建设和存量资源保护管理,建立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
       二是“五化”协同发展为绿化市容事业发展提供新空间。“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绿色化”把城市发展带入新阶段,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优化市域空间布局,促进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均衡发展,为绿化市容行业拓展了广阔的发展空间。绿化市容行业建设管理理念、体制机制、政策标准、法规规划等方面,既要适应城乡一体化均衡发展的要求,又要探索建立适应市区、郊区各自特点的新机制和新模式,让城乡居民共享城市发展成果。
       三是全球城市的发展定位为绿化市容事业发展提供新目标。上海正在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向全球城市迈进。绿色、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是全球城市软实力竞争的核心要素,客观上要求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强自然湿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提高城市生态感受度,提升资源循环利用和城市管理水平。与此同时,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社会需求的多元化,也对城市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都提出更高的要求,需要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基层治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社会共治,提高城市运行保障效能。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围绕“国内领先、国际一流”行业奋斗目标,着眼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坚持深化改革,坚持大胆创新,坚持积极转型,坚持协调发展,注重法治化、社会化、市场化和科学化,大力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管理,不断提升行业公共服务水平,努力提升广大市民绿色发展的获得感和感受度,为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有效提供“绿色、整洁、有序、宜居”的基础生态环境和市容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生态优先,量质并重。着力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要求,在增加规模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质量效益,注重生物多样性功能提升,积极拓展生态空间,优化结构、均衡布局、功能复合,不断提升生态建设的内涵品质和市容环境质量。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为上海生态安全格局做出新贡献。
       2.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着力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把握新型城镇化发展机遇,围绕“五化”协同要求,加快将生态环境建设和管理向郊区拓展,探索形成适应郊区绿化市容建设管理的理念和机制,促进城乡绿化市容事业发展均衡,形成与区域功能相适应的生态和环境风貌。
       3.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方法,探索精细化、人性化的城市管理模式,构建绿色友好、生态和谐的城市环境,不断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对生活环境质量的需求,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4.深化改革,创新管理。把握行业公共性和公益性特点,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加快形成符合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制度体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体制机制,坚持管理重心下移,深化养护市场化改革,激发市场和社会发展活力,健全监管机制,协调好各方面利益诉求,注重科技引领、应用创新,统筹兼顾推进行业发展。

       四、规划目标和布局
       (一)总体目标
       上海绿化市容发展总体目标为,到2020年,以生态宜居为目标的城乡生态网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系统化、功能化、精细化的生态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以分类管理为基础的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系统基本建成,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持续提升;以常态长效为要求的城市市容环境运行机制及管理平台基本建立,总体实现城乡市容环境“整洁、有序、美观”。
       (二)具体指标
       1.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8%,人均公园绿地同口径达到15平方米以上(按照常住人口计算,达到人均8.5平方米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力争达到40%,道路成荫率达到70%以上,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达到65立方米/公顷以上,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年价值量达到120亿元。湿地保有量达到37.7万公顷,湿地保护率达到35%,综合物种指数0.5以上。
       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原生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8%。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2%。
       3.市容环境综合管理达标街镇占全市街镇总数的85%以上,大力推进门责落实。户外广告设施按实施方案规范管理覆盖率达到90%。
       (三)规划布局
       ———生态环境方面:在基本生态网络框架指导下,基本建成“环、楔、廊、园、林”的生态格局,重点实施构建“两道”“两网”“两园”生态体系。“两道”中,生态廊道:按照近郊绿环500米,高速公路两侧100米,主干道两侧50米,市管河道两侧50米,区管河道两侧30米的标准实施防护绿带,形成网络体系;城市绿道:通过串联都市绿脉、水脉、文脉,构建健康、多元、互通、易达的都市绿色休闲网络。“两网”中,城市立体绿网:全市城市化地区加强屋顶和其他立面的生态景观营造,提高街道空间绿视率、丰富街面景观;郊区农田林网:按照农田网格在其边缘4-8米实施两排至三排防护林建设,营造林田、林水结合的美丽乡村风貌。“两园”中,以系统均衡布局为目标,按照服务半径要求,形成“口袋公园-社区公园-地区公园”三级公园绿地组成的城市公园体系和郊野公园体系。此外,在城市外围区域加强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的保护管理,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禁猎区、湿地公园及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的建设工作。
       ———环卫管理方面:按照“一主多点”“系统布局”的原则为指导,生活垃圾末端设施布局稳定固化,中转设施布局合理有效,湿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实现落地,环卫作息场所及停车场、码头等明确标准和布局,工程垃圾、装修垃圾、拆房垃圾、工程泥浆等各类建筑垃圾中转、资源利用、消纳及处置设施形成体系。
       ———市容环境方面:以公园、重要绿地、主要道路为载体,形成各具特色的花卉景观,着力打造崇明花岛,“上海花城”格局初步形成;制订和推进全市景观照明总体规划,基本形成“一核多星三带多点”的构架布局。(一核,即外环以内主城区;多星,即外环以外郊区新城;三带,即黄浦江、苏州河、延安高架-世纪大道沿线;多点,即人民广场、原世博园区、徐家汇、五角场等区域)

       五、主要任务
       (一)提升生态资源总量和质量
       突出生态空间的城乡统筹,均衡布局和生态感受,实现本市生态环境规模品质俱进。
       1.系统实施绿地林地建设。全市新建绿地6000公顷,其中,公园绿地2500公顷以上,实现人均公园绿地净增1平方米以上。新增林地面积30万亩以上。积极构建两道两网两园。推进沿江沿海和骨干路网“一环七纵九横”、骨干河道“八纵九横”生态廊道建设;按照市域“三环一带、三横三纵和一区一环”的布局要求,推进实施城市绿道体系。全面实施环卫设施、公园建筑屋顶和墙面立体绿化,新增立体绿化网络空间200万平方米以上;实施“农田林网”5万亩,农田林网化率力争达到6%。实施服务半径扫盲公园绿地建设800公顷(中心城区100公顷)以上,中心城区基本完成扫盲任务;完成7座郊野公园一期建设;新建、改建森林公园2座。加快实施基本生态网络空间,新增林地面积6万亩以上。加大重点区域绿化建设力度。大力推进郊区新城、主体功能区、大居结构绿地、楔形绿地建设。基本建成外环绿带,前滩公共绿地、虹桥商务区核心区公共绿地、黄浦江滨江绿地系统基本形成。积极推进工业区转型增绿。以“198”减量化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区域为重点,推进绿林地建设,实施植物种植生态修复面积2万亩以上。
       2.加强生态资源保护管理。全面落实本市生态红线划示,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建立评估考核机制,确保生态红线内的绿地、林地、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严格加强征(占)用管理,研究建立占补平衡机制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强化和规范森林资源监督、林政稽查和林业检疫执法。加强“三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监测能力建设,开展资源动态监测。推进林业“三防”体系建设与运行管理,重点加强国家级森林公园、水源涵养林等重点生态敏感区域的林业“三防”智能化体系建设,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火灾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和防控能力建设,增强应急防控功能。进一步加强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维持湿地总量控制。加强示范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继续实施崇明东滩互花米草生态控制及鸟类栖息地优化项目。积极推进野生动物禁猎区、市级湿地公园、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湿地及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网络体系。探索推进国家公园建设,筹建上海大熊猫保护研究基地和华东濒危野生植物救护繁育中心。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预警体系和救护收容体系建设。
       3.大力提升生态品质和效益。贯彻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实施公共绿地品质提升工程,根据功能需求,因地制宜设置下凹式绿地。结合城市更新,优化城市公共空间绿化景观,着力打造一批绿化特色明显、基础设施完备、城市风貌完好、空间开放共享的绿化特色街区。推进公园增量提质,通过新建城市公园、改建公共绿地、改造镇级公园等途径,本市城市公园数量增至300座;实施上海植物园改扩建等40座公园改造工程。加强行道树种植,创建命名林荫道100条,新建储备100条。完成并落实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规划,加强古树复壮保护与技措研究,建设1-2个古树保护示范公园绿地。加强林地基础设施建设和森林抚育经营,积极推进低效林改造,实施林地抚育20万亩;探索建立生态恢复区和森林片区。建设森林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网络,全市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年价值量达到120亿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四旁植树绿化美化工作。进一步优化特色经济果林品种结构,推进“一镇一品”;推进老果园改造,强化果品安全质量监管;加大林下经济开发力度。逐步提高森林资源的开放利用水平,完善配套设施,培育森林生态旅游品牌。
       (二)完善垃圾收运处置管理模式
       继续深化“大分流、小分类”机制,重点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优化生活垃圾处理结构,构建城乡一体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1.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体系。稳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生活垃圾分类覆盖750万户,分类覆盖率达到90%。固化完善绿色账户激励机制,绿色账户激励机制覆盖到500万户以上。强化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实效,实现单位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减量管理,探索第三方服务,加强政府监管,完善垃圾分类计量管理系统。推进源头消纳处置设备的应用。加强垃圾分类的顶层设计,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垃圾分类减量政策体系,建立完善的社区和单位垃圾分类达标标准和监督检查方法体系。强化餐厨废弃油脂产生、收运、处置监管,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网络的“两网协同”发展,规范废金属、废纸张、废玻璃、废旧衣物等物资回收利用,实现生活垃圾和再生资源收运处数据管理协同。加快建设和完善湿垃圾、大件垃圾等专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政策制订,鼓励湿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应用于饲料添加剂、土壤改良剂等,湿垃圾有效分类率达到50%以上,积极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人均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量以2010年为基数减少25%。
       2.完善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完成“一主多点”末端处置设施建设,研究落实老港生态基地规划,强化老港生活垃圾战略处置基地循环经济示范、科研实证和应急托底保障功能。区域处理设施全量运行,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维持在27000吨/日,规范提升垃圾处理残渣的利用水平。积极推进湿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形成大型集中处理和小型就地、就近处理相结合的格局,湿垃圾资源化利用总能力达到7000吨/日。生活垃圾处理方式进一步优化,到“十三五”期末,基本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渗沥液等配套处理设施全面实现达标。进一步完善与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相匹配的收运物流体系,并向规模化、集约化、集装化方向发展。完成闸北环卫基地、闵吴集装化码头、军工路环卫综合基地、泖港环卫综合基地建设,加大郊区县中转站新建改造力度。巩固农村地区生活垃圾综合整治成果,促进农村湿垃圾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按照城乡一体化模式保障“村收集、镇收运、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系统有效运行。开展历史遗留的已关闭的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生态修复。
       3.重构建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以“中心城区统筹消纳,郊区自行处理”为原则,基本建成全市域规范化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拓展工程渣土消纳方式,打通滩涂造地、郊野公园建设等消纳渠道;强化建筑垃圾的预处理,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能力和水平,力争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加快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其中,拆房垃圾和装修垃圾集中处置能力达到750万吨/年,其他通过消纳场所便道铺设、场地平整等方式进行消纳,工程泥浆集中干化处理能力950万吨/年。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促进施工工地垃圾“零排放”;加强源头申报管理,加强建筑垃圾物流监管,加强对装修垃圾、拆房垃圾的分类分拣管理。以水上转运能力为核心,推进转运码头布局建设,形成较为稳固的建筑垃圾中转体系。
       (三)积极推进城市管理转型
       提高市、区、街镇平台综合协调能力,推进责任区制度建设和达标街镇创建,抓实街面市容管理,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1.巩固提升市容环境质量。进一步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制度,引导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自治,组建一批自律组织,营造市容环境共治氛围。巩固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街镇和责任区管理达标创建成果,加强已有设施日常维护和管理;推进全市213个街道、乡镇和工业园区责任区管理达标街镇创建,提高创建标准,市容环境综合管理达标街镇达到85%以上。结合上海市对外展示区域和新一轮城市规划的重点发展区域,在全市90条主要道路、26个景观区域基础上,引导各区建设一批市容环境示范区域。开展城郊结合部、区区结合部、大型交通枢纽等区域的环境治理,健全完善市容管理第三方测评机制和志愿者队伍、监督员队伍、媒体队伍监督机制,提升市容环境整体水平。
       2.加强景观设施管理。全面推进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规划和景观灯光规划实施工作,组织各区开展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实施方案的修订和景观灯光区域性规划的编制实施,户外广告设施按实施方案规范管理覆盖率90%。加强户外招牌基础管理,中心城区户外招牌建档率90%以上,郊区城镇化地区建档率达到80%。积极引导、推进使用节能环保景观设施。建立健全户外广告、户外招牌和景观灯光的建设维护、日常监管和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批后监管,完善监管平台,建成快速、可靠、高效的市、区两级监察体系。协调市有关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建立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建设和管理维护机制。
       3.深化难题顽症专项治理。按照“堵疏结合、分类管理”的要求,在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前提下,取缔、控制200个无序设摊集聚点,规范177个无序设摊疏导点;提升212个管控点的环境水平,巩固治理成果。持续深入开展建筑渣土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对“乱张贴、乱涂写、乱散发”等非法小广告的清除和管控力度。完善机动车清洗保洁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推广微水洗车等节能环保新技术,加大对无证洗车、占道洗车的管理力度。
       4.提高城乡保洁服务管理水平。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加大农村地区保洁投入,强化和完善环卫设施设备配置和管理,规范农村保洁标准,稳定保洁作业队伍,有效缩小城乡差距。全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2%,道路冲洗率达到70%,协同多部门共同开展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提高并保持道路整洁优良率在92%以上,直管水域市容环境卫生质量优良率达到92%以上。在黄浦江、苏州河上游水域实现远程视频监控,建立完善的水生植物灾害预警防控系统。优化公厕布局,新建公厕重点向旧区改造、新区开发、市府重大工程等倾斜,提高公厕等级和服务能级,增加社会公厕开放的数量。落实环卫作息场所规划,满足一线环卫职工作业和休息的需求。
       (四)加强基础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注重基础能力建设和民生服务保障,促进行业管理水平提升。
       1.加强行业科技能力和信息化建设。整合行业科技资源,强化良种选育和推广应用、海绵城市建设、公共绿地土壤监测和改良、湿垃圾处置技术、栖息地修复等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加快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构建协同创新平台,用科技进步推动行业跨越发展。推动信息化与行业管理现代化的融合,推进专业网格化系统建设和覆盖,加强各类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整合和数据挖掘应用,“智慧绿化市容”基本建成。促进绿化市容装备技术提升和应用。完善绿化市容标准体系和绿化、林业、环卫作业养护定额。建成国家城市森林和湿地生态定位研究站,开展绿地林地湿地生态服务价值监测评估。
       2.推进绿化市容人才高地建设。顺应和对接上海科技发展趋势,建立一系列适应行业实际、更加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重点抓好“四高”人才队伍建设,扩大总量、改善结构、提升能级,深化行业特聘专家、“导师带教、高师带徒”、青年英才百人计划等重点人才项目。继续推进劳模创新工作室、首席技师工作室等工作项目,开展劳动竞赛和技能比武,完善技能工种开发、实训基地建设,发挥劳模先进和高技能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行业技能人才水平。建立绿化、林业和市容环卫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行业职工安全质量、实用技术等专项培训。
       3.加强街镇基层管理队伍建设。推动管理资源和管理重心下沉,进一步做实做强绿化市容和林业街镇基层管理单位,强化基层管理部门在地区社会治理中的主体责任,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自治,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效能,充分发挥“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系管理实效。加强街镇绿化市容和林业管理基层单位设置和人员配置;新建一批标准化乡镇林业站,加强森林资源监督队伍建设,强化和规范森林资源监督和林政稽查。
       4.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打造“市民绿化节”“公园园艺讲堂”等活动品牌,开展有特色的公园主题文化活动,着力打造崇明花岛,建设“上海花城”。构建花卉苗木良种引种选育繁殖、苗木生产供应、社会化服务指导体系;加强花卉苗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初步建成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加强与“12345”“12319”投诉热线衔接配合,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加快推进老港生活垃圾科普基地和区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套科普基地建设,打造崇明东滩湿地鸟类科普基地,提高行业科普教育和管理水平。

       六、重点项目
       “十三五”期间,通过“十大”重点工程项目的推进实施,有力支撑各项目标任务实现。
       (一)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重点推进近郊绿环、沈海高速、大治河等生态廊道建设,面积约5万亩。加快金山地区、合庆、老港、青松走廊等防护林建设,面积4.5万亩。
       (二)城市绿道建设工程
       建成外环绿道、黄浦江滨江绿道、环崇明岛绿道等“城市绿道”,推进“一区一环”、公园绿地绿道建设,总长度1000公里以上。
       (三)立体绿网建设工程
       加强屋顶和立面绿化景观营造,改善城区生态环境,新增立体绿化网络空间200万平方米以上。
       (四)农田林网建设工程
       结合农林水三年行动计划和美丽乡村建设,实施农田林网5万亩,农田林网化率力争达到6%。
       (五)城市公园体系建设工程
       按照中心城区和郊区建成区3000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的覆盖要求,建设扫盲绿地800公顷以上。其中,中心城区建设100公顷,郊区建成区建设700公顷。积极推进建设黄浦江滨江绿地110公顷,楔形绿地700-1000公顷,大居结构绿地550公顷。结合城市更新,新建改建“口袋公园”100公顷。
       (六)郊野公园体系建设工程
       推进实施廊下、长兴等7座郊野公园一期建设,面积40.42平方公里;新建改建临港、奉贤森林公园2座,面积2.1万亩,其中临港新增林地1.5万亩;实施基本生态网络空间造林6万亩;结合198工业区转型增绿,新增造林2万亩;按照规划布局,新增未成林地改造固化林地面积3万亩;实施15处,每处不少于300亩的林地改造提升工程,建成开放式林地0.5万亩。探索推进1处野生动物类型国家公园建设,建设2-3处市级湿地公园。
       (七)外环生态专项工程
       新建长宁、宝山、普陀、嘉定、闵行、浦东等6个区外环生态专项工程270公顷,累计完成外环生态专项1285公顷,基本完成外环绿带建设。
       (八)公园改造提升工程
       继续实施上海植物园等40座公园改造,完善公园设施和功能,提升公园特色和园容园貌质量。
       (九)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运处体系建设工程
       完成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二期建设(6000吨/日),全市焚烧设计能力达到19300吨/日。按照中心城区统筹,推进“东”(浦东)、“南”(闵行)、“西”(嘉定)、“北”(宝山神工)、“中”(普陀)和老港基地应急托底等6个大型湿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设施建设,青浦、松江、金山、奉贤等区落实属地化责任推进湿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设施与能力建设,全市湿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理能力达到7000吨/日。全市新增转运站12座,新增转运能力7450吨/日,改造转运站6座。
       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消纳及资源化利用体系,按照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房垃圾、装修垃圾等类别,建立分类消纳及资源化利用体系。重点推动浦东机场外侧2#围区、长兴浅堤滩涂圈围等工程应用渣土进行吹填以及浦东老港基地内、普陀桃浦、嘉定徐行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及泥浆干化项目建设。巩固提升建筑垃圾中转体系,在巩固现有建筑垃圾转运码头的基础上,在蕰藻浜、苏州河、川杨河等有岸线条件的区域深挖潜力,推进建筑垃圾转运码头布局建设。
       (十)老港生态基地建设工程
       推进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二期)建设。在老港基地规划研究的基础上,先行实施全市湿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1000吨/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焚烧残渣综合利用项目、老港综合填埋场二期(5000吨/日)。提升基地整体服务功能,实施基地道路配套建设项目,改进基地生态环境,新建科普教育基地。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
       坚持法治思维,增强行业依法行政能力。积极开展法规、规章立、改、废的前期工作,完成《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制定、《上海市公园条例》修改、《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改、《上海市湿地保护条例》制定、《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评估等法规前期研究工作;力争将《上海市森林管理规定》提升为地方性法规。探索建立景观灯光建设、运营和监管制度;强化“三地”占补平衡管理。
       (二)加强政策引导,增强发展后劲
       坚持绿化市容公益性发展方向,确立绿地林地建设是城市重要绿色基础设施的战略地位,确保财政投入强力保障,确保政策机制有力支撑。加快公园绿地建设配套政策、林业发展新五年两项重大配套政策研究,明确市、区职责分工,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共绿地投入机制,完善支持城乡绿化发展的综合管理体系。研究完善本市垃圾分类减量鼓励扶持办法、本市市容景观治理和维护管理办法等。研究明确湿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标准,落实湿垃圾资源化产品出路;研究湿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和生活垃圾中转设施建设扶持政策。
       (三)加强规划评估,推进规划落实
       完善规划实施管理和监测评估制度,确保各项规划任务落到实处。分解规划目标任务,加强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加强规划管理,确保“三地”资源和环卫设施增量存量落地落图,加强绿线划示和规划控制。加强规划监测评估能力建设,根据规划主要指标完善行业统计制度,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结合生态红线划示和管控,加快研究和完善有利于推动生态建设管理的绩效评价和考核体系。
       (四)加强改革创新,转变政府职能
       加强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继续推动简政放权,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实现审批权力运行程序公开透明。按照进一步深化养护作业市场化改革要求,严格执行养护作业标准定额,确保作业经费保障。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市场监管,转变监管方式,强化作业质量和成本监管,引导形成有序竞争格局。全面建成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的法律监管、合同监管、专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管模式。推进行业服务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五)加强社会参与,创新治理方式
       探索建立和完善社会参与的“共管”机制,拓展参与渠道,搭建参与平台,提高社会动员能力,加强公众监督。加强舆情监测,积极有效引导舆论,形成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充分发挥协会、学会等非政府组织作用,开展行业宣传,加强和规范行业建设发展。强化街镇基层力量,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形成管理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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