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上海市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地方政策 > > 内容

关于同意上海野生动物园门票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复函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08-14 10:34:24

市绿化市容局: 
    你局《关于商请将上海野生动物园门票价格纳入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函》(沪绿容〔2014〕305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上海市定价目录》等规定,结合上海野生动物园建设运营情况,为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进一步深化改革、依法兴旅,兹同意上海野生动物园门票价格自2015年3月1日起实行市场调节价。 
    请你局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指导上海野生动物园合理制定门票价格,保持价格平稳;督促上海野生动物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价格调整提前公示、明码标价等规定,规范价格行为;鼓励上海野生动物园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规定的门票价格减免政策。
    自2015年3月1日起,《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核定上海野生动物园年卡收费标准的复函》(沪价费〔2013〕019号)废止;《关于同意调整上海动物园、上海野生动物园门票价格的复函》(沪价费〔2009〕009号)中有关规定与本文不一致的,一律按本文执行。 
    特此函复。 

                               上海市物价局 
                               2015年1月29日

 

上一篇:关于下达本市2015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加强2015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