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的要求,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把城市安全放在首位,补齐城市管理短板,牢牢守住城市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的设置和管理,坚决消除空中坠物隐患。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类管理的要求,通过对本市户外广告、招牌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的地毯式排查,实现“摸清底数、消除隐患、规范设置、建立长效”的目标,进一步补齐城市管理短板,提升城市环境品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的生活、工作环境。
三、主要任务
1、排查隐患
户外广告重点检查:画布牢固情况,构架锈蚀、断裂、变形情况,构架与基础的固定情况,电器设施绝缘等情况。户外招牌重点检查:表层材料脱开情况,表层材料是否为木材、玻化砖、玻璃、钙塑板等易脱落材料,内部构架锈蚀、断裂、变形情况,构架与墙体的固定情况,电器设施绝缘等情况。
2、整治隐患
对以下类型设施办理行政许可予以保留:未办理行政许可或行政许可已过期的,但符合技术规范设置,经排查属安全的;经整改后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和安全标准的。
对以下类型设施实施拆除:未经审批、违反技术规范设置且拒不整改的各类户外广告;设置在屋顶的各类户外招牌;设置在墙面的各类大型外挑式招牌(不含最大直径或最大边长小于0.7米、支架出挑距离小于0.3米的小型侧招);超出“一店一招”规定数量设置的各类户外招牌;采用内墙铝塑板、水泥石膏板、细木工板、胶合板、密度板、外墙装饰面砖、玻璃等易碎、易腐蚀、自重重的材料等禁用材质作为表层材料的各类户外招牌;墙面、门头设置的各类LED滚动走字屏;无主招牌、商家歇业或动拆迁基地内失去使用价值的各类招牌;其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招牌。
四、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全面排查摸底(2018年8月底前)
各区绿化市容局要进一步完善告知书内容,告知内容除安全警示外,还要包括商家、业主和广告公司(以下简称商家”)的法律责任和警示提醒。对本辖区内所有商家进行书面安全再告知,督促其落实自查整改。各区要会同街(镇)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对辖区所有户外广告、招牌进行地毯式全面排查。尤其是要加大对重要商业街区、人流密集场所、旧改基地、附着在老旧建筑物上、建成时间长、体量大以及停业歇业无主的户外广告、招牌的排查力度。在排查过程中及时做好设施信息登记工作。
(二)第二阶段:全面排除隐患(2018年10月底)
在全面完成排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的基础上,重点对影响公共安全较大的以下各类设施完成拆除:设置在屋顶的各类户外招牌;设置在墙面的各类大型外挑式招牌;无主招牌、商家歇业或动拆迁基地内失去使用价值的各类招牌;其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招牌。
对于排查整治后予以保留的户外广告、招牌,要严格按照“一店一档、一牌一档”的工作要求,建立档案信息,并落实长效更新维护机制措施。
(三)第三阶段:全面完成拆除(2018年12月底)
按照《通知》要求,重点完成以下设施的拆除:未经审批、违反技术规范设置的户外广告、墙面、门头设置的各类LED滚动走字屏,基本完成各项拆除任务。
(四)第四阶段:全面规范设置(2019年5月底)
对排查中发现的暂不存在明显安全隐患,但使用了技术规范规定的禁用材质的户外招牌,要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材质更换等整改工作,确保明年台汛来临前设施安全。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底线意识和大局意识,从保证城市安全运行,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认识开展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区局主要领导是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深入一线、带队检查督导工作开展情况。整治工作要统筹协调、精心部署;要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时间节点;要按照属地化原则,加强对街(镇)管理部门的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压实工作责任;要在财政预算中落实排查整治工作所需要的经费等各项保障措施,坚决杜绝专项整治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2、严格标准,突出重点
要按照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工作要科学、不能凭借经验主义,整治工作要到位,不能采取临时措施,临时排除隐患。对达不到管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存在各类隐患问题户外广告、招牌要坚决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彻底排除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但一时整改难度大的,在督促落实整改的同时,要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对于重点区域、重点设施一定加强密切关注,落实有效预防和管理措施,确保设施设置安全。
3、注重管理,多管齐下
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特点,全面完善现有管理机制和管理措施。依法依规进行行政许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全过程、全封闭科学管理。要加强对街镇管理部门指导和协调,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对于拒不配合规范设置的商家、设置者,要按照相关规定移送行政执法部门,配合做好依法查处工作。同时按照城市管理精细化要求,探索与住建委、房地、市场监督等部门建立日常沟通机制,形成部门协同合力,通过各方管理执法措施多管齐下,实现户外广告、招牌规范有序设置。
4、加强宣传,形成共识
通过日常安全管理告知书、管理规定、设置指南等相关资料的发放,加强对法律法规宣传,强化案例警示教育,从正反两方面加大社会宣传,提高社会各方面对户外广告、招牌安全的关注度、重视度和规范设置自觉性。切实履行好商家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社会监督责任,形成政府主导、商家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